四川省税务局: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后,增值税附加税如何申报。
来源:四川省税务局
日期:2019-11-07
问:你好,我公司10月份申请了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双流税务局受理后,税款于11月初已退公司银行账户。现在申报10月增值税、附加税时候出现了问题。
增值税10月份进项大于销项,有增值税留抵,不缴纳税金;但是提交增值税申报表后,自动弹出其附加税的申报表,计税依据显示当月增值税为负数(刚好是留抵退税金额),计算出的附加税也是负数。
1、我现在申报附加税,是按照系统根据增值税报表计算的负数申报,还是按照0申报呀?
2、如果以后月份,有增值税缴纳,按计算附加税的时候,其计税依据如何扣减之前留抵退税的增值税?((财税〔2018〕80号)规定,即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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