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税的问题
留言时间:2019-07-24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我公司为新疆的一家公司,在浙江有一家全资子公司,子公司有房产,现子公司已经注销,但房产未过户到总公司名下,请问:是否可以缴纳房产税,如果可以,该如何操作? 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19-07-25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应缴纳房产税,具体情况建议联系房屋所在地税务分局核实处理。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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