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税务局:单位受疫情影响缴税有特殊困难,已依法及时为其办理延期缴税,问是否还会产生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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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受疫情影响缴税有特殊困难,已依法及时为其办理延期缴税,问是否还会产生滞纳金?

发布时间:2020-12-16  15: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单位受疫情影响缴税有特殊困难,已依法及时为其办理延期缴税,问是否还会产生滞纳金?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0〕11号)的规定:“对受疫情影响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缴税有特殊困难的,已依法及时办理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税的,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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