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增值税发票遗失已抄报税证明是否全国范围内取消

税乎网站09-30评论

增值税发票遗失已抄报税证明是否全国范围内取消

留言时间:2019-11-29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增值税发票遗失已抄报税证明是否全国范围内取消?取消的文号? 有上海客户发票遗失后一定要我们出具增值税发票遗失已抄报税证明或给他重新开票。所以我们想提供对方税务文号让对方知悉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19-11-29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目前已无“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办理事项。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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