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业疫情期间已开具专票给四面八方客人,现今无法收回专票红冲
留言时间:2020-02-21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我司经营酒店,1月份已开专票给客人,现今无法寻找回客人收回专票进行红冲,请问是否可不寻回专票直接红冲,或者不享受免税政策,不红冲且不免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0-02-26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适用8号公告和9号公告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而未及时开具的,可以先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应红字发票应当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
在8号、9号公告发布前,纳税人发生相关应税行为,可适用8号、9号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但纳税人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无法按上述规定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的,其对应的收入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其余收入仍可享受免税政策。公告下发之后,纳税人应按照8号、9号公告等规定适用征免税政策并开具和使用发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1.问:企业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
印花税法解读PPT 日期:2022.8.17 来源:浙江省税务局
1.问:新法实施后,未列明金额的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六条规定,应税合同、...
外出报验的纳税人、跨区税源登记的纳税人能否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发布时间 : 2022-08-09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2022年税收风险防护和经济分析系统运行维护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2-07-25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