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免税业务开票问题

税乎网站09-30评论

免税业务开票问题

留言时间:2020-02-26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企业重组过程中,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13号》或《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不征收增值税项目》免征增值税或不征增值税,但重组企业不选择享受所得税优惠(包括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能否开具普通发票,如不能开具普通发票,以后所得税的计税基础怎么确定?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0-02-27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该问题已电话沟通并回复。”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