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2366中心:合伙企业B/C表汇算清缴申报问题

税乎网站09-30评论

合伙企业B/C表汇算清缴申报问题

留言时间:2021-03-10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您好,我司接到合伙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局的重要提醒!内容如下:如果有单位需要申报c表的,请一定要申报完b表之后在申报c表!!!不然b表无法申报。


合伙企业主管税务局在核定新办合伙企业税种时是把A表和B表一并核定给合伙企业做代理申报的,规定要求在次年3月31日前完成自然人投资者的B表代理申报,自然人投资者在次年3月31日前自行完成合并申报C表申报。

目前已近3月中旬,在代理申报B表过程发现二个重要问题现做咨询,由于时间紧急,请尽快回复以便合伙企业完成B表代理申报工作后再由自然人投资者做个人C表的合并申报。


1. 合伙企业财务代理申报B表,已发现很多自然人投资者在其B表申报完成之前就已自行完成C表的合并申报。合并申报C表税务电子税务局系统不控制这二个前后顺序的设置,现确已造成C表先行申报造成B表无法完成代理申报的情况很多,请问税务系统做何解决方案及部署?建议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系统即刻就做更改。

2. 各合伙企业是分布在各省的,目前我们企业咨询各地税务机关得到的回复都是:让合伙企业代理申报B表财务人员跑到各省大厅柜台去递交B表申报表,那么如何确保各税务大厅经办柜台人员当天收受并修改完毕B表那么多自然人投资者的数据更正呢?在此强烈建议应即刻在税务申报系统中完成B表和C表前后申报顺序的统一设置,减少纳税人及大厅办事人员的工作量和时间成本。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1-03-15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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