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2366中心:村委会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吗

税乎网站09-30评论

村委会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吗

留言时间:2021-04-23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你好,我是村委会,目前为小规模纳税人,年租金收入可能超500万,我不想认定一般纳税人的!

   按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第四条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请问旧办法里是有非企业性质可不认定的一般纳税人的,这里就写了按政策规定,这个政策具体是什么?我是村委会,不想转为一般纳税人,能附合这个政策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1-04-28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第四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规定:“三、《办法》第四条第二项所称的“其他个人”是指自然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第二十九条 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规定:“第三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若符合标准建议直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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