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2366中心:怎么开一般纳税人证明

税乎网站09-30评论

一般纳税人证明

留言时间:2022-03-05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增么开一般纳税人证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2-03-10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规定:“八、经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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