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合同印花税计缴问题
留言时间:2022-06-05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2022年7月1日将开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想咨询关于框架合同,签订时合同内约定的是业务结算上限金额,实际按照订单金额分期结算。这类合同,是按照框架上限金额一次性缴纳印花税,还是根据实际订单金额分期多次计缴印花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2-06-09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第六条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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