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税务局:倡导“中医药服务健康”的理念,促进台州中药饮片产业发展!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02130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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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02130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1-07-12  12: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徐雄关委员在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21300号提案《倡导“中医药服务健康”的理念,促进台州中药饮片产业发展》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我市中药饮片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和调研情况

我市中药饮片企业除了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等税收普惠性政策外,主要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规定,享受农产品初加工收入免征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经调研,我局了解到台州中药饮片企业的主要涉税问题有两点:一是进项货物税率不统一,同是中药材,部分地方进项税税率为13%,部分地方为9%,导致财务核算难度大;二是缺少系统性纳税辅导培训,企业对涉税政策了解不够。

二、我局针对中药饮片企业的支持工作计划

(一)帮助企业厘清开票税率适用问题,集中解决痛点难点,我局此前已与外地企业沟通,解决了大部分问题。

(二)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地辅导和宣传,让中药饮片企业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助力中药饮片产业发展。

(三)加强对中药饮片企业的纳税辅导培训。一是通过征纳沟通平台对纳税人开展日常性云课堂在线培训;二是通过税收沟通平台开展精准一对一新政策辅导;三是通过税收会客厅、税企座谈会等渠道开展线下宣传辅导;四是经需求征集后有针对性地举办中药饮片全行业性培训。

联系人:郑阳晏          联系电话:0576-88528165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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