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2366中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银行账户是否一定是该笔货款的收款账户,麻烦提供下政策依据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增值税专用发票 银行账户

留言时间:2021-12-28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银行账户是否一定是该笔货款的收款账户,麻烦提供下政策依据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1-12-30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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