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2366中心:公司注销留抵税进项如何处理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公司注销留抵税进项如何处理

留言时间:2021-08-17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公司注销时仍有留抵的进项,该部分留抵税额在企业注销时能申请退回么?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1-08-19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 六、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处理问题

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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