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2366中心:汇算清缴,想填报新租赁准则的差异及调增无票费用

税乎网站09-29评论

汇算清缴,想填报新租赁准则的差异及调增无票费用

留言时间:2022-03-30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我司为小微企业,因此需要填报的表单里没有期间费用明细表

(1)对于新租赁准则只允许扣除实际支付的租赁费,而计提的使用权资产折旧+租赁负债的财务费用不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吗?那对于这部分差异,应该填在A105000的哪个位置?

(2)部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办公费等)没有取得发票,应该做调增处理,请问填在A105000的哪个位置?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2-04-02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

30.第30行“(十七)其他”:填报其他因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扣除类项目金额,企业将货物、资产、劳务用于捐赠、广告等用途时,进行视同销售纳税调整后,对应支出的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金额填报在本行。若第1 列≥第2 列,第3 列“调增金额”填报第1-2 列金额。若第1 列<第2 列,第4 列“调减金额”填报第1-2 列金额的绝对值。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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