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办税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工作部署,“最多跑一次”事项由159项增至215项,现公布最新《“最多跑一次”清单》(详见附件),纳税人办理《“最...
本专家提示由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起草,不能替代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相关要求,仅供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参考。由于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千差万别,专家提示亦并非对所有可能出现问题的全面描述,其结论亦可...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2020年第三批拟更名的16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
为了充分利用移动通信设备功能优势,满足纳税人、缴费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办税需求,现我局在电子税务局PC网页版、微信版(微电子税务局)的基础上,进一步试点运行电子税务局APP版本(安卓版),后续将还将上线运行iOS版本,电子税务局AP...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谨防诈骗的紧急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11.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健全税务监管体系,改善税收营商环境,有效防范税收风险,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税务总局《实名办税规范》...
为确保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根据《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财税〔2016〕1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福州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579260871U),公司经营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28号。鉴于该公司因经营调整申请注销其离境退税商店备案资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
为优化网上办税服务,持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范围,不断提升纳税服务质量,福建省电子税务局2020年10月底新增上线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引导式申报、税收调查企业数据采集、重点税源企业数据采集建、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
为了确保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
为了确保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根据《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财税〔2016〕1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
为了确保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根据《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财税〔2016〕1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
为了确保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根据《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财税〔2016〕1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
为了确保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根据《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财税〔2016〕1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
为了确保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根据《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财税〔2016〕1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
为了确保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根据《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财税〔2016〕1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
为了确保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根据《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财税〔2016〕1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扩展“非接触式”办税途径,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全省税务机关(不含厦门)从2020年10月26日起对跨区域(含省外和厦门)的建安纳税人可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相关涉税业务。具体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扩展“非接触式”办税途径,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结合《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公告》(2019年第11号,以下简称《...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日益重视,公民个人涉税信息已成为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明政文〔2012〕37号)和三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农产品加工行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
为推动“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压缩办税时间,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福建省电子税务局自2020年10月1日起启用“五税合一”综合申报功能,实现“一次填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
根据《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明医保〔2020〕60号)精神,为积极推进全市城乡医保费有序征收,经部门间商议同意,现就有关征缴事项...
《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方案》已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9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阶段性减免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执行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请各缴费单位尽快办理减免期费款申报缴纳。自2021年1月1日起,税务部门...
根据国家部署,2020年我省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允许自愿暂缓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1年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对电子税务局的《中华人...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行业2022年度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 闽财规〔2022〕11号 全文有效 202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