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野县税务局与陈欢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新野县税务局与陈欢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9-03-01

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豫1329民初23号

原告:国家税务总局新野县税务局,住所地:新野县朝阳路中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1329MB1969235P。

法定代表人:王振凤,任局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晓伟河南孙晓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陈欢,男,1988年出生。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静,系被告父亲。

原告国家税务总局新野县税务局与被告陈欢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案于2019年1月2日立案。原告国家税务总局新野县税务局于2019年1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国家税务总局新野县税务局申请撤回起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国家税务总局新野县税务局撤诉。

案件受理费120元,由原告国家税务总局新野县税务局负担。

审判员  陈金波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齐宏宇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2016)豫1725行初14号原告驻马店市亚泰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省驻马店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2016)豫1725行初14号原告驻马店市亚泰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省驻马店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原告驻马店市亚泰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省驻马店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6-11-21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法院...

(2016)豫1725行审11号申请人河南省确山县国家税务局与被申请人确山县天河雪绒有限公司一审行政裁定书

(2016)豫1725行审11号申请人河南省确山县国家税务局与被申请人确山县天河雪绒有限公司一审行政裁定书

申请人河南省确山县国家税务局与被申请人确山县天河雪绒有限公司一审行政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6-05-12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 (2016...

(2016)豫01行赔终1号赵某与郑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管理二审行政判决书

(2016)豫01行赔终1号赵某与郑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管理二审行政判决书

赵某与郑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管理二审行政判决书 发布日期:2016-05-0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判 决 书 (2016)豫01行赔终1号...

(2015)偃行初字第54号李伟杰与洛阳市瀍河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管理一审行政判决书

(2015)偃行初字第54号李伟杰与洛阳市瀍河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管理一审行政判决书

李伟杰与洛阳市瀍河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管理一审行政判决书 发布日期:2017-01-03河南省偃师市人民...

(2016)豫10行赔终1号长葛市宏兴淀粉有限公司与河南省长葛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管理二审行政赔偿判决书

(2016)豫10行赔终1号长葛市宏兴淀粉有限公司与河南省长葛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管理二审行政赔偿判决书

长葛市宏兴淀粉有限公司与河南省长葛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管理二审行政赔偿判决书 发布日期:2016-06-08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赔 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