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税务局:房屋租赁费开票

税乎网站12-24评论

房屋租赁费

留言时间:2022-12-08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1、房产中介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将个人住宅毛坯房按照12000元/年租金,租期6年以上打包兜底。2、然后由房产中介公司对外出租,并根据租客的需求进行装潢,收取租客的租金。3、请问租客若是企业需要开票,该由谁开?怎么开?怎么纳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12-14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应按照实际业务由提供服务一方向接受服务一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除外)。

   您所描述的情形,房产中介公司出租住房给企业的行为,应由房产中介公司按规定开具发票并申报缴纳相应税费款。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安徽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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