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3〕1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省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以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职能配置的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部分单位税费征管范围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着力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鉴于2022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尚未公布,为维护广大参保人员权益和保障社会保险费征收,现就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通知如下:
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三定”规定批复意见,现就国家税务总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调整部分内设机构职能和管辖范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撤销...
根据《关于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税〔2018〕20号)要求,我市准备开展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请纳税人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认定资料报送至各属地税务局办税窗口,逾期的在下一年度进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有关要求,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新格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
根据《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2〕50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2023年1月1日以前审核(批准)的相关用地申请、应于2023年1月1日(含...
根据《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州市新北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税党委办发〔2022〕23号)要求,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常州...
为进一步落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要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我省原定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出口企业的主管退税机关。
但由于近期疫情传播风险加大,为了确保本次调整平稳有序,现决定推迟出口退(免)税业务调整的时间到2023年3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元旦放假调休日期安排,按照人民银行年终决算工作要求,为做好2022年全省税务部门年终决算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将暂停部分业务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南通市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受理、审核、疑点处理等事项,调整至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理。...
泰州市海陵区、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高港区)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受理、审核、疑点处理等事项,调整至泰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泰州市海陵区税务局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泰州医药高新技术...
为进一步落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要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自2023年1月1日起,对我市部分外贸型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业务办理实施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调整范围...
为进一步落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要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自2023年1月1日起,对我市部分出口退(免)税业务实施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调整范围...
市区(不含赣榆区)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受理、审核、疑点处理等事项,调整至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理;
赣榆区、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受理、审核、疑点处理等事项,调整至各对应县(区)局...
为进一步落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要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自2023年1月1日起,对我市部分出口退(免)税业务实施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调整范围...
为进一步落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要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自2023年1月1日起,对园区部分出口退(免)税业务实施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调整范围...
因工作需要,从2022年12月20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隆政税务分局管辖的海安农场,调整由城东税务分局负责该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城东税务分局管辖的大公镇调整由隆政税务分局负...
为进一步落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要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自2023年1月1日起,对我市部分出口退(免)税业务实施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调整范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跨区域办税便利性,降低办税缴费成本,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盐...
为进一步落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要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自2023年1月1日起,对我市部分出口退(免)税业务实施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调整范围...
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受理、审核、疑点处理等事项,调整至宿迁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理;
沭阳县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受理、审核、疑点处理等事项,调整至沭阳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有关要求,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新格局,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1〕12号)、《关于印发江苏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办发〔2021〕...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费征收管理工作,保障税费收入,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1.优化注册审批服务。推进个体工商户全程网办,落实帮办代办、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及服务等便民举措。鼓励各辖市、区建立经营场所负面清单,在不涉...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我们对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核查异议项目鉴定处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
为进一步优化出口退(免)税管理,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2020年度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类别评定工作已经启动,现...
1、疫情期为我市实施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所涉及的月份(按整月计算,即1-2月份),并将免征保障金提前到2019年度先行实施。(江阴、宜兴可参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