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将于2021年7月24日至8月10日在连云港地区切换上线,期间相关业务将受到影响。8月11日起,全面恢复窗口各项经办及缴费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1年7月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暂按20586元执行,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800元执行。
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参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制定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企业稳预期促发展十条措施,更好的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助力我市企业渡过难关、稳定预期、加快发展,请您重点关注以下事项的线上办理流程,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根据上级通知,因2021年社保年度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未正式公布,需延长2021年7月结算期,现将对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执行口径及业务办理时间告知如下:
一、2021年7月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暂按20586元执行,缴费基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扎实推进“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落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三定”规定批复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设立第四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局)承担数据管理和风险管理的...
为做好2020年度企业同期资料报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全市服务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质效,满足便民办税需求,促进税收营商环境和纳税人满意度持续提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委托代征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税发〔2021〕5...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委托代征代开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税发〔2020〕71号
全文有效
2020年...
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变更泰州市姜堰区兴化市泰兴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21]18号)》文件精神,姜堰区撤销沈高镇整体并入溱潼镇,我局根据纳税人分布和属地税源管理情况进行管辖范围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局)承担数据管理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规定的实施工作;承担省局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承担本系统税费风险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税收营商环境,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南通市税务局推出“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10项举措。
一、设置24小时智慧办税服务厅...
为更好地服务市区车辆购置税(简称车购税)纳税人,经试运行,我局决定对市区范围内的车购税业务办理机关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6月10日起,市区范围内的车购税各项业务由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
根据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意见,现就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调整部分派出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将对现有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整合升级,停机期间将暂停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为减少停机升级带来的影响,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将对现有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整合升级,现就近期有关重要事项提醒如下:
一、暂停出口退(免)税业务的时间和范围
2021年6月16日起,税务机关各办税渠道将暂停受理出口退(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第31号令)、《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17〕2号)、《关于印发<关于...
为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按比例安...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局)承担数据管理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规定的实施工作;承担省局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承担本系统税费风险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苏财综〔2017〕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通知》(扬发改价格发〔202...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局)承担数据管理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规定的实施工作;承担省局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承担本系统税费风险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将对现有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整合升级,停机期间将暂停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为了减少停机升级造成的影响,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苏财综〔2017〕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
1.优化注册审批服务。推进个体工商户全程网办,落实帮办代办、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及服务等便民举措。鼓励各辖市、区建立经营场所负面清单,在不涉...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我们对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核查异议项目鉴定处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
为进一步优化出口退(免)税管理,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2020年度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类别评定工作已经启动,现...
1、疫情期为我市实施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所涉及的月份(按整月计算,即1-2月份),并将免征保障金提前到2019年度先行实施。(江阴、宜兴可参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