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1号)精神,现就2021年上半年无锡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税收服务质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便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业务,现提供我市出口企业涉及的常用出口退(免)税文书参考格式,请有需要的出口企业自行下载。
常用出口退(免)税文书参考格式(常州2020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的公告》(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2号)文件规定, 2021年度...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征缴业务规则(暂行)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27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印发江苏省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已于2021年3月1日通过电子税务局向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核定征收的纳税人送达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
一、暂停邗江车管所车购税办税服务厅对外服务,暂停办理车购税新车自助办税、退税、免税、特殊业务。
二、暂停时间:自2021年3月1日起,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点(含代征点)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根据《关于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税〔2018〕20号)要求,我市开展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请纳税人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认定资料报送至各属地税务局办税窗口,逾期的在下一年度进行申请,...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重点产业链培育推动产业集群集聚发展的意见》(宿发〔2020〕18号)和《关于建立政企沟通新机制助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宿办发〔2020〕6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优服务、解难题、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现将我省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为筑牢疫情防线,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全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升级,自2021年2月1日起推出发票免费邮寄便民服务。凡南通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24小时通过注册并登录...
根据徐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税收征管调整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相关纳税人税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税务登记在原徐州市铜山区税务局柳新镇、垞城街道的纳税人,自2021年1月1...
根据徐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徐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相关纳税人税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税务登记在原徐州市铜山区税务局拾屯街道的纳税人,自2021年1月1日起主管税务机...
一、扣款范围
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二、扣款职责和方式...
为规范完善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和《江苏省规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2021年版)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
为更好地提供社保费征缴服务,保障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平稳运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决定于2021年1月26日至2月3日期间,对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进行升级维护。现就升级维护期间全市涉费事项办理的时间安排和有关事项通...
为更好地提供社保费征缴服务,保障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平稳运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决定于2021年1月26日至2月3日期间,对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进行升级维护。现就升级维护期间全省涉费事项办理的时间安排和有关事项通...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关于人才工 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人才安居 工作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政策措施的精准 性、实效性,进一步扩大人才购房政策覆盖 面,着力解决好人才普遍关心的购买商品住房 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促消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
为进一步提高市区办税服务场所一体化建设水平,自2021年4月1日起,姑苏区范围内车辆购置税、涉房交易税费办税服务场所的运行管理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调整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根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4号)等规定,现就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向税务机关办理税收票证结报缴销有关事项公...
为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参保质量,保障参保群众权益,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以下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点(含代征点)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联系电话:12366 / 96888794。
特此公告。...
1.优化注册审批服务。推进个体工商户全程网办,落实帮办代办、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及服务等便民举措。鼓励各辖市、区建立经营场所负面清单,在不涉...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我们对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核查异议项目鉴定处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
为进一步优化出口退(免)税管理,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2020年度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类别评定工作已经启动,现...
1、疫情期为我市实施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所涉及的月份(按整月计算,即1-2月份),并将免征保障金提前到2019年度先行实施。(江阴、宜兴可参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