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0481执563号浙江省海宁市地方税务局其他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税乎网站09-29评论

浙江省海宁市地方税务局其他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8-08-19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浙0481执563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省海宁市地方税务局,住所地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组织机构代码:00256057-0。

法定代表人:蒋雪标,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陈兰,该局工作人员。

被执行人:海宁传奇服饰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宁市海昌街道洛隆路170号西二楼,组织机构代码:594354462。

法定代表人:蒋国亮,执行董事。

申请执行人浙江省海宁市地方税务局与被执行人海宁传奇服饰有限公司税务一案,申请执行人浙江省海宁市地方税务局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浙0481行审208号行政裁定书,于2018年2月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海宁传奇服饰有限公司支付执行款9303.3元。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本案已执行到位执行款0元及执行费0元,未执行到位执行款9303.3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18年2月5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并查询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情况,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当地调查其近况,经查被执行人已歇业,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线索,故本案现无法继续执行。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周 敏

审判员 张凤妹

审判员 薛 玮

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

书记员 顾 艳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2022)浙03民终3317号严建挺、娄森荣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2)浙03民终3317号严建挺、娄森荣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律虽然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为出卖方,但并不禁止当事人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自行约定相关税费的承担主体。本案双方关于税费负担的约定属于...

(2015)湖浔行审字第14号湖州市地方税务局南浔税务分局与浙江爱婴博士科技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2015)湖浔行审字第14号湖州市地方税务局南浔税务分局与浙江爱婴博士科技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湖州市地方税务局南浔税务分局与浙江爱婴博士科技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5-05-18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 ...

(2014)杭桐执非字第48-1号浙江省桐庐县地方税务局与杭州恩施葆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纠纷执行裁定书

(2014)杭桐执非字第48-1号浙江省桐庐县地方税务局与杭州恩施葆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纠纷执行裁定书

浙江省桐庐县地方税务局与杭州恩施葆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5-11-20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 (2014...

(2014)杭桐执非字第49-1号浙江省桐庐县地方税务局与浙江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纠纷执行裁定书

(2014)杭桐执非字第49-1号浙江省桐庐县地方税务局与浙江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纠纷执行裁定书

浙江省桐庐县地方税务局与浙江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5-11-20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 (2014)杭...

(2015)湖浔行审字第16号湖州市地方税务局南浔税务分局与湖州丰泰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2015)湖浔行审字第16号湖州市地方税务局南浔税务分局与湖州丰泰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湖州市地方税务局南浔税务分局与湖州丰泰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5-05-18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