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与杭州知根鸟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发布日期:2019-10-15
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19)浙0122执518号
本院在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与杭州知根鸟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行政非诉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杭州知根鸟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拒不履行(2019)浙0122行审9号行政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杭州知根鸟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法律虽然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为出卖方,但并不禁止当事人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自行约定相关税费的承担主体。本案双方关于税费负担的约定属于...
湖州市地方税务局南浔税务分局与浙江爱婴博士科技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5-05-18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 ...
浙江省桐庐县地方税务局与杭州恩施葆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5-11-20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 (2014...
浙江省桐庐县地方税务局与浙江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5-11-20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 (2014)杭...
湖州市地方税务局南浔税务分局与湖州丰泰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5-05-18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