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税务局:一次性额外补偿个税计算

税乎网站09-29评论

一次性额外补偿个税计算

留言时间:2020-05-11

咨询对象

吉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尊敬的税务局领导,

我与公司解除劳动劳动关系时, 与公司签订了敬业限制, 公司每个月支付我敬业补偿, 此部分按照工资计算。敬业期一年, 敬业限制结束后, 公司会向我支付一笔"一次性额外补偿", 这笔金额较大, 达30多万, 请问这笔一次性额外补偿按照什么类别缴纳个人所得税。

盼回复, 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吉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13

答复内容

吉林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涉税事宜以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答复或核实判断为准。感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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