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税务局:购进的橱柜或微波炉用具提供给员工使用,增值税专业发票能否抵扣问题

税乎网站09-30评论

购进的橱柜或微波炉用具提供给员工使用,增值税专业发票能否抵扣问题

留言时间:2019-08-29

纳税人所属地

吉林

问题内容

请问如果公司在茶水间买一个橱柜、微波炉用具提供给员工使用,购入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行抵扣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吉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8-29

答复内容

您好:吉林税务12366热线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答复或核实判断为准。感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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