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房产税
留言时间:2020-09-06
咨询对象
吉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用自家房屋开个小超市,房本上使用用途是住宅,这样需要缴纳房产税么?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吉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9-07
答复内容
吉林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交的问题,请参考如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规定: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根据以上文件,自用房产税征税范围内的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感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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