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残疾人缴纳城镇居民医保是否减免
留言时间:2020-12-08
纳税人所属地
吉林
问题内容
请问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正常缴费标准是320元,是否有减免政策?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吉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09
答复内容
12366吉林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医保联〔2020〕21号)第一条(一)规定:“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一)个人缴费标准
1.调整个人缴费标准.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290元提高到320元.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200元,年龄的确认时间截止2020年12月31日.
2.困难群体资助参保标准.2021年对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参照孤儿保障的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参保资助.其中,对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参照孤儿保障的对象)全额资助;对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每年资助130元.”
吉林省实行“社保核定、税务征收”的征收模式,目前医保费征收业务由税务部门负责,参保登记、缴费核定、权益记录、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待遇发放等业务仍由医保部门负责办理,建议进一步联系当地医保部门确认。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感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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