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税务局:税率咨询
日期:2019-11-04
来源:吉林省税务局
问:甲乙双方均为一般纳税人,甲方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方为建筑工程公司。乙方承包甲方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始为大包,即包工包料。后来甲方变更为甲供材,乙方变更为一般纳税人为简易征收,已在税务局备案,增值税税率为3%。乙方将大包时外购的部分建筑材料钢筋、水泥的等,销售给甲方,请问按一般征收计税?还是按简易征收计税?
答:XX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乙方将大包时外购的部分建筑材料钢筋、水泥销售给甲方适用税率为13%。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答复或核实判断为准。感谢提问。
您好:我公司在2019年1月取得测绘费专票,认证并抵扣,7月对方单位说该项收费不收了,要将原发票全部收回,并要我方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并退回全部收取款...
吉林税务12366热线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在搬...
吉林税务12366热线答复:《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附件:《增值税发...
您好 建筑企业收到预收款按照2017年58号文件 向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2%增值税,但是甲方如果要求开具发票的的话,是按照2%税率预缴,还是按照适用税...
吉林税务12366热线答复:国家税务总局暂未对该事项进行明确,具体以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答复或核实判断为准。感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