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税务局:公司差旅费报销中,住宿费无发票按照住宿补助发放,是否影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公司差旅费报销中,住宿费无发票按照住宿补助发放,是否影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留言时间:2019-12-09

咨询对象 吉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公司差旅费报销中,住宿费无发票,按照住宿补助发放(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了不同城市的住宿限额),是否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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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吉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13

答复内容

吉林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企业员工出差补助可以参照吉林省省直机关公务员出差补助的标准执行。

   企业员工因公出差住宿费参照行政机关差旅费标准报销,企业可以税前扣除,对员工不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答复或核实判断为准。感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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