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税务局:自然人申请代开建筑工程服务、修缮服务发票

税乎网站09-29评论

自然人申请代开建筑工程服务、修缮服务发票

留言时间:2019-12-05

咨询对象 吉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老师,您好,请问自然人去税务局申请代开建筑工程服务、修缮服务发票增值税税率是3%,个人所得税税率1.5%。对吗?文件依据国税发【1996】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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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吉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11

答复内容 吉林税务12366热线答复:增值税:自然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建筑服务增值税发票征收率为3%。

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第三条规定:承包建筑安装业各项工程作业的承包人取得的所得,应区别不同情况计征个人所得税:经营成果归承包人个人所有的所得,或按照承包合同(协议)规定,将一部分经营成果留归承包人个人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以其他分配方式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工商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以及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经济性质的,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收入应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1号)第三条规定:自然人临时取得经营所得核定征收

   对依法不需要或尚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纳税人(有扣缴义务人的除外),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经营所得代开增值税发票时,按照纳税人开票金额(不含税)的1.5%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答复或核实判断为准。感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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