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系列问答(第八期)
日期:2020-03-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1. 社保费之前有余额,申报时能否选到冲抵?电子税务局没法选?
答:企业采用冲抵方式的申报缴费,需按照社保部门核定的冲抵后的应缴费额及基数申报缴费下期费款即可。
2. 社保免征单位缴纳部分的中小微企业申报时,仅需要申报个人缴费部分,将单位缴费部分不做申报,保存开票即可。“开票”具体指的是?
答:具体来说,一是开具“税收缴款书”或“银行端查询缴税/费凭证”等纸质缴款票据,由缴费人自行前往商业银行缴费;二是通过线上渠道申报缴款时选择三方协议扣款,或在办税大厅申报后选择POS机刷卡,直接缴费即可。
3. 陕医保〔2020〕 11号里说到医保的退费,是按我省有关规定,那是否是以前的退费流程规定陕税发〔2019〕76号 ?
答:是的。
4. 陕人社发〔2020〕7号里针对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的政策是 单位不再申请。问:三险都一样吗还是只有养老? 早上培训时只听到养老保险是批量有名单传递给社保。
答:三险都包括。陕人社发〔2020〕7号文件适用范围为:养老、失业、工伤三险,批量传递给社保名单是指已缴纳2月属期费款的明细,由社保部门审核后给企业进行退费。目前,税务部门正在整理1月份已缴纳的,属期为2020年2-6月份之间的减半或免征的明细,近期将做第二批退费明细信息的初审及移交。
5. 2月社保单位和个人部分都申报了,当时申报完后因账户余额不足么有缴费,现在需要缴纳个人部分,但是无法作废,缴款会缴纳单位和个人的全部金额,如何处理?
答: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具体处理。
6. 西安市社保现在是否可以正常申报缴费还是暂缓?是否有统一通知规定?
答:建议暂缓缴费。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前,需要先到社保经办机构重新核定减免后的应缴费额,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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