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代开专票后作废,预缴的税款如何处理
留言时间:2020-04-01
咨询对象
陕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小规模单位代开专用发票后作废,预缴的税款抵了后期开具发票的税款,并且在季度申报表的预缴税款栏填写,重复抵减,系统不比对吗?这样做会有什么问题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02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重新开具金额相同的发票,则预缴税款栏次金额不变,正常申报即可。如预缴税款栏次带出金额有问题,建议您前往办税服务厅申报。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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