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税务局:从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合计不超过六万元,还需要个税汇算清缴吗?

税乎网站09-29评论

个税汇算

留言时间:2020-04-27

咨询对象

陕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从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合计不超过六万元,还需要个税汇算清缴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8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纳税人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因此,结合您年综合所得6万元以下的情况,您只要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就可以免予汇算清缴。同时,如果您在2019年预扣预缴时缴纳过税款,可通过简易方式申请退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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