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税务局:如何取消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如何取消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

留言时间:2020-05-13

咨询对象

陕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如何取消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我单位并非集团企业,只执行一般企业会计准则,但是在2019年度汇算清缴中,报表报送过程中额外增加了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电子税务局提示必须填写该报表才能进行下一步申报?如何去掉该合并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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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14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第二条 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母公司,是指控制一个或一个以上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下同)的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主体。第四条 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且不存在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则不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该母公司按照本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对所有子公司的投资,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具体建议参考会计制度或者会计准则。

   如您为不需要报送《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纳税人,建议您可联系主管局处理解决。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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