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税务局:关注!咨询关于发票顶额开具的要求?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咨询关于发票顶额开具的要求?

提问时间:2020-05-13 09:57    回复时间:2020-05-16 09:57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问题:领导,您好!我是宝鸡万成通达商贸有限公司,我公司现主要经营钢材销售业务,在宝鸡渭滨税务局领取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百万元版),领取时税务人员说开具金额不能超过100万元就可以。但我们在开具时,开具票面金额(含税)在95万元以下,税管员说我们是顶额开具,有风险提示,不允许我们顶额开具发票。我们开具93万元,也一样有顶额开具风险提示。 我就想请问,百万元版增值税专票,最多开多少金额才不算顶额开具?究竟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您好:    来信收悉,我局已责成宝鸡渭滨区税务局相关领导和风险应对责任人,于5月22日对接“万成公司”法人代表张凡及财务人员史文,主动登门解释相关税收政策,消除误会,并取得纳税人理解。我局于5月22日致电“万成公司”了解问题处理情况,“万成公司”对问题处理表示满意。我局已要求宝鸡市局加强培训,规范应对行为,提高应对水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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