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税务局:电子发票能否要求必须按群众需求提供打印纸质版

税乎网站09-29评论

电子发票能否要求必须按群众需求提供打印纸质版

提问时间:2020-01-22 23:20    回复时间:2020-01-25 23:20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问题:自从实行电子发票以后,确实方便了发票的开具。但是在西安有部分单位在要求开发票时,只提供一个开票二维码,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打印,比如说是公司规定如此,没有打印条件,或者各种拖延时间。请求税务单位要求销售单位,在购买方要求提供纸质发票的时候,必须按消费情况如实开具纸质发票凭证。

答:您好: 来信收悉,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与您电话 联系,并将总结有关公告内容告知于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第三款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并建议您与商家协商纸质发票打印事宜。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