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税务局:小规模升一般纳税人问题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小规模升一般纳税人问题

提问时间:2019-10-17 16:39    回复时间:2019-10-20 16:39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问题:局长您好: 我的困难是想本月由小规模变为一般纳税人。具体情况如下: 我是小规模的小微企业,上月签订了一个稍微大一点合同。客户要求开16%的票。所以本月我申请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但由于会计业务不熟选成次月生效。我们承诺客户本月开票,如果下月开票的话。可能会导致合同尾款很难收回。局长大人您能帮我想想办法改成本月变为一般纳税人吗?多谢了!!!!

答: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政策说明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九条: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根据企业提交的登记表,生效日期为次月1日生效,因此系统设定企业生效日期为次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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