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税务局:城市纯电动公交车车船使用税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城市纯电动公交车

提问时间:2019-10-08 15:11    回复时间:2019-10-11 15:11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问题:您好,我想问一下,城市纯电动公交车是否需要缴纳附加费和车船使用税,如不需要缴纳,有没有相关的文件,如果有,请您给我发一份,非常感谢您,祝您生活愉快。

答:您好:来信收悉,根据您来信咨询关于“城市纯电动公交车是否缴纳车船税”问题答复如下: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2年 1月 10日第 153号令发布的《 陕西省车船税征收办法 》第七条第四款规定“公共交通车船”免征车船税; 2018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 74号)第二条第一款明确 “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