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税务局:明确城建税1%适用范围

税乎网站09-30评论

明确城建税1%适用范围

留言时间:2022-05-25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我公司位于偏僻农村,距离所在县城6公里,距离所在镇街道4公里,我自己理解我们公司城建税适用1%税率,前任会计按照5%申报缴纳,请问我们公司的城建税按照相关法规,适用税率是多少?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05-27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的规定:“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前款所称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

    第十一条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的第四条规定,城建税纳税人按所在地在市区、县城、镇和不在上述区域适用不同税率。市区、县城、镇按照行政区划确定。行政区划变更的,自变更完成当月起适用新行政区划对应的城建税税率,纳税人在变更完成当月的下一个纳税申报期按新税率申报缴纳。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明确我省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的公告》(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陕西省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确定如下:

   一、纳税人办理登记证照的,所在地为其相关登记证照上注明的住所地。

   二、纳税人住所地与生产经营地不一致的,所在地为其生产经营地。

   三、纳税人未办理登记证照的,所在地为其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因无法掌握您实际的行政区划信息,故请按照上述政策规定并结合当地的行政区划情况判断适用的税率。您也可联系主管税务局核实判断。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仍此有疑问,请联系陕西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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