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热点问答|企业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解除非正常户?(2022年5月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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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热点问答|企业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解除非正常户?(2022年5月第三期)

发布时间:2022-05-27 10:00 来源: 纳税服务处

1.问:企业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解除非正常户?

答:点击进入【套餐业务】-【取消非正常户认定套餐】,所有强制性监控都通过的,点击【下一步】提交,等待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即可。

2.问:跨区税源登记信息注销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使用,路径是什么?

答:纳税人办理跨区税源登记后,如果所有有关跨区税源信息的业务完成后,无欠税、无其他未办结事项情况下,可在电子税务局自行注销。

路径:右上角选择主管税务机关后点击确定,切换主管税务机关后点击进入【我要办税】-【税源信息报告】-【跨区税源登记信息注销】进入表单选择注销原因。无欠税、无待办等,即可自行注销,提交后等待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即可。

3.问: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何进行发票预览查询?

答:自然人使用电脑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电子税务局后,点击进入【我要办税】-【代开普通发票申请】-【申请单管理】点击申请点击“发票预览”即可查看票面完整信息。

4.问:《增值税及附加税预缴申报表》中建筑服务的预征率显示为0.03,纳税人需要申报的预征率应为0.02,该如何处理?

答:《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左上角“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选择“是”,则预征率为0.02,选择“否”,预征率为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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