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税务局:关于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之间资产重组的印花税如何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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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局:关于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之间资产重组的印花税如何缴纳

日期:2019-08-21

来源:陕西省税务局

问:我公司拟将公司账面部分资产与全资子公司甲部分资产划转至另一家全资子公司乙,签订三方资产重组协议。请问在这个过程中资产划转印花税如何缴纳?是否能减免?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分立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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