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税务局: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税乎网站09-29评论

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1-08-20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8-25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规定:“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因此,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应税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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