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税务局:企业购买结构性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问题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关于企业购买结构性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1-09-24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1、我公司从商业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在本产品到期时只保证存款本金,不保证存款收益),详见相关协议;

2、根据《存款统计分类及编码标准(试行)》所载,结构性存款已被纳入存款范围,且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当将结构性存款纳入表内核算,按照存款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相关资产应当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计提资本和拨备。”之规定,结构性存款与一般存款都是存款

3、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不征收增值税项目》第一条第二款精神,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问题:企业取得的结构性存款利息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附件

XX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定制版).doc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4号?.docx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9-30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企业从商业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商业银行将结构性存款纳入存款管理的,企业取得的结构性存款利息按照存款利息处理。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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