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税务局:税务机关办税错误,造成二次纳税,第一次的税金多长时间可以退回

税乎网站09-29评论

退税时间

留言时间:2021-10-28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税务机关办税错误,造成二次纳税,第一次的税金多长时间可以退回。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11-03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根据《纳税服务规范3.0》误收多缴退抵税,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多缴的税款,应该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退还手续。

   以下业务也属于误收多缴退抵税范围:

   (1)“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

   (2)对于“税务处理决定书多缴税费”“行政复议决定书多缴税费”“法院判决书多缴税费”等类多缴税款办理退税。

   办理时间:税务机关发现的,10日内办结,纳税人自行发现的,30日内办结。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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