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一周咨询热点(第32期)
发布时间:2021-11-16 16:39 访问次数: 57 来源: 纳税服务中心
1.2021年度陕西省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业务截至什么时间?
答:2021年度陕西省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业务截至2022年3月31日。陕西省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申报缴费可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办理。
2.2021年度陕西省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申报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按照2020年度陕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53元,个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上限标准为18159元,下限标准为3632元,缴费比例为20%。
3.通过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缴纳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时,提示“不存在有效的险种信息”,缴费人应该如何处理?
答:该提示表示缴费人在税务系统不存在2022年度有效的参保登记信息。须持本人户口本等户籍地有效证明、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具有特殊人员身份的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税务部门指定渠道,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并缴费,税务部门将新增人员缴费信息传递给同级医保部门进行权益记录。
4.公司的项目地在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在陕西省电子税务局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但是系统中没有西咸新区的选项,项目地税务机关应该如何选择?
答:在电子税务局中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时,区域选项中选的是行政区域,沣东新城是经济区域,在电子税务局中选填时应按照实际项目地址选择对应的行政区域。
热点专题之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二)
1.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如何办理延缓缴纳税费?
答: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公告》第三条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公告》第三条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3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缓缴的税费。为了便利纳税人享受该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对电子税务局(含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行了优化。
2.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是否可以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六、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仍然可以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3.纳税人享受缓税政策是否影响其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
答:纳税人符合《公告》规定条件,选择适用缓税政策的,其缓缴的税款视同“已预缴税款”,正常参与所得税汇算清缴补退税的计算。同时,纳税人应当按照享受缓缴政策确定的缴税期限缴纳缓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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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代缴税费的返还款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水利建设基金计费依据是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是指按照《企业...
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