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税务局:纳税人的子女2019年7月全日制硕士毕业,9月就读全日制博士学历,请问子女教育扣除信息如何填写?
回复日期:2019-11-25
来源:陕西省税务局
问:我单位员工的子女2019年7月全日制硕士毕业,9月就读全日制博士学历,前期填写子女教育扣除信息起始日期为2019年1月,终止日期为2023年7月,系统提示学籍有误,请指导该如何填写?
答: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子女因就业或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填写。当前受教育阶段毕业,但还会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无需填写。
个人从填报的教育终止时间次月起,不能再继续享受该子女的此项扣除。
一个扣除年度中,同一子女因升学等原因接受不同教育阶段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可以分两行,分别填写前后两个阶段的受教育情况。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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