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已计提未支付的工资,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23-01-03 11:0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二、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规定:“一、高新技术企业在...
根据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应当根据书立印花税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
企业核定印花税税种,本期没有应税业务,是否需要零申报? 发布时间:2022-10-13 15:5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需要零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第一条规定,“单位应税合同印花税按季申报...
税务稽查案例(二)联合惩戒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天津税务 2022-04-24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