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税务局:企业在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模块中勾选发票后,如何统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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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模块中勾选发票后,如何统计确认?

发布时间:2023-01-18 16:5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企业登录新版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找到【税务数字账户】,点击【发票勾选确认】进入该功能模块,点击【抵扣类勾选】。

做完发票抵扣勾选、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后,在“抵扣类勾选”界面,点击【统计确认】,进入发票统计确认界面,进行发票勾选汇总操作,汇总信息包括抵扣勾选信息、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

      如果当前税款属期还未生成勾选结果的统计报表,纳税人可点击“申请统计”按钮进行统计。申请统计提交后系统将对纳税人勾选结果进行实时统计。

      核对统计数据无误后,需对统计表进行确认,点击【统计确认】按钮,出现弹窗提示。点击【继续】后,弹窗消失,输出结果,下方按钮变为“撤销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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