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5年未追补的损失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3-01-18 16:4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六条规定:“……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但因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资产损失、企业重组上市过程中因权属不清出现争议而未能及时扣除的资产损失、因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而形成的资产损失以及政策定性不明确而形成资产损失等特殊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其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规定:“一、高新技术企业在...
根据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应当根据书立印花税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
企业核定印花税税种,本期没有应税业务,是否需要零申报? 发布时间:2022-10-13 15:5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需要零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第一条规定,“单位应税合同印花税按季申报...
税务稽查案例(二)联合惩戒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天津税务 2022-04-24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