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被收购企业自然人股东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留言时间:2022-09-23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甲企业吸收合并乙企业,企业所得税处理符合特殊性重组的条件。其中乙企业股东全部为自然人,合并后乙企业的自然人股东按照净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持有合并后企业的股权。请问合并之前乙企业的留存收益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免交?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答复时间
2022-09-29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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