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范税收风险若干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全省增值税管理和出口退税管理工作实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3]1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自2014年1月1日起,在我省范围内的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运输企业提...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黔党办发[2016]2号)精神,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全省农村资源变资产...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新政策的宣传督促落实”问题...
为落实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随机抽查制度,坚持公平公正执法,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有关规定,自2016年7月18日起,在我省电信业推...
为认真贯彻《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分类指导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5]33号)确定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
为更好地规范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工作,落实好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发开活动,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的通知》(税总发[2016]10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贵州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本着纳税人对涉税中介服务自愿选择的原则,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不得违规强制指定或变相强制指定纳税人选择涉税中介。欢迎广大纳税人举报强制税务代理事项、指定税务代理机构的行为。国税机关和国税人员如有以上行为,一经...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33号)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9号)规定,现将纳税人代开发票(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由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除外)办理流程公告如...
为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规范纳税信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修订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统一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的标准、程序。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惩戒严重涉税违法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规范税务机关执...
为了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
为进一步规范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贵州省房产税施行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深入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方便纳税人办税,减轻办税负担,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分步推行办税事项全省通办(以下简...
按照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和贵州省委、省政府商事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省已实现“一照一码”相关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我局制定的《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共同办理税务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17]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税总发[2016]17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进征管优化服务进一步做...
为了让纳税人有充足的时间修改并确认开户时登记的手机号码,保证短信能准确、及时发送到纳税人手机上,省地税局决定网上办税服务厅动态短信验证功能的启用时间推迟到2017年5月1日。...
为确保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以下简称网上办税服务厅)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纳税人涉税信息安全,省地税局定于2017年4月5日启用网上办税服务厅动态短信验证功能。届时,登陆“网上办税服务厅”将采用短信随机验证...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将对纳税人进行低风险提示提醒。发送低风险信息的号码为:106906705112366或10690312112366。请根据短信提示内容进行涉税事项的办理,如有疑问,请联系主管地税机关进行核实,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支持。...
为进一步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规范、简并纳税人向国税机关、地税机关报送涉税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涉税信息采集共用管理办法》,贵州省...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2017年第17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0号),现将贵州省地税系统税务行政许可事...
一、征收范围 (一)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大额医疗救助)、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二)无雇工的个体工...
根据国务院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自2020年11月1日起,贵州省范围内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缴费人”)社会保...
为进一步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
本公告明确企业自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选择新版税控服务器作为开票设备的接入验证工作。电子发票服务平台...